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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Tibetan Refugees in Taiwan’s Court: Citizenship and Human Rights[Report  Recording]
DESCRIPTION:Tibetan Refugees in Taiwan’s Court: Citizenship and Human Rights\n西藏難民在台灣的法庭：公民身份認定與人權議題 \n時間Time：2023年11月11日（六） 14:00-16:00 \n地點Venue：陽明交通大學 光復校區 人社三館HC103 \n主辦單位：國立陽明交大文化研究國際中心、「遷移、不平等公民、批判法律研究」研究群、陽明交大人社系 \n主持人：潘美玲（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教授） \n來賓：札西慈仁（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林欣怡（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常務理事長）、賴彥蓉（台灣人民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公約聯盟執行長） \n活動側記 Forum Report： \n文／張雅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n札西慈仁：作為流亡出身的第二代藏人，從未忘記最初的目標。\n1998年，達賴喇嘛第一次訪臺灣之後，札西慈仁初抵台灣，當時他未曾想過有一天會取得台灣的身分證，僅期望能在台灣成立一些與西藏相關的組織。然而2001年達賴喇嘛再度來台，臺灣政府為表示歡迎與尊重，台灣總統特赦了包括札西慈仁在內的125名在台藏人，使他們獲得台灣的國籍。儘管有這些進展，台灣仍未通過難民法，尚未為所有藏人提供完整的法律保障。持尼泊爾護照而來台的藏人可能隨時面臨遣返的風險，這也是本次活動中未取得台灣居由資格的三名藏人將要面對的命運。但細究原因，這些藏人之所以使用尼泊爾護照，是因為西藏並沒有自己的護照，使所有藏人在來台時只能使用尼泊爾和印度的護照。如果這三位在台藏人被遣返回尼泊爾，尼泊爾政府勢必將他們交付給中國政府，進一步威脅他們的生命安全。在這樣的困境中，身為難民的藏人更需要來自各族群、自由國家的共鳴與理解，也需要民眾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 \n黃怡碧：藏人在台居留之法律動員\n隨著解嚴後政權交替，達賴喇嘛來台弘法，臺灣的總統兩度「特赦」在台藏人，取得台灣國籍。然而當時政府仍認西藏是中華民國一部分，在台藏人係以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身分取得居留資格。2009年政黨合作下出現了重大轉變，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四項修法首次以(1)2008年前進入中華民國國境(2)印度或尼泊爾地區之無國籍人(3)經蒙藏委員會認定藏人之身分(4)未能令其出國等四要件來認定來自印度、尼泊爾入國者為無國籍人。\n難民法在台推動20多年仍無法通過，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四項於2016年之修法僅針對期限放寬至2016年以前入境者，然而在台藏人身分認定之構成要件並無任何變動。是以本此活動所討論案件之爭點即包括該三名持尼泊爾護照之在台藏人是否為無國籍人，是否能令其出國。後因其所持護照經鑑定後為真，且有出入他國之證明，因此法院以此認定當事人非為無國籍人，亦無未能遣返理由，不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四項之要件。\n截至目前為止，尼泊爾案已確定敗訴，未來將考慮提起憲法訴訟，為其爭取居留身分。同時亦將持續關注與難民、在台藏人相關法律之發展，期待台灣政府與藏人行政中央建立更堅固、信賴的關係，改善藏人身分認定之困境。 \n賴彥蓉：台灣難民法之發展\n台灣非聯合國會員，也無難民公約的締約國地位，導致台灣在難民議題上缺乏國際協助資源，國內也缺乏相應法律和統計數據，而長期面臨困境。台灣難民法草案雖於2005年時第一次提案，但一直未進一步審議，持續延宕至今。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雖承諾2024年會將難民法草案送入立法院，然而時至今日仍進展停滯。\n在台藏人地位歷經時期變遷，身份模糊使其處境更難。政府機關相互推卸權責，且因缺乏完整難民制度法源，使審查標準不一，又現行法亦僅適用於2016年前入臺藏人。加之台灣認定難民之標準亦與國際上之標準不同，因此未來立法時建議參考難民地位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公約，將遣返風險群體擴及所有可能遭受迫害的人，並呼籲未來制定難民法，以明確法源依據與相關保護措施，使得有遭迫害風險的族群得以在台生存。 \n林欣怡：當接受藏人朋友的感謝時，感到的更多是羞愧和難過，因為我們沒有做的更好。\n2019年5月27日，台灣有19名藏人，其中13人獲得居留身分，但有六人未能取得，在移民署未明示理由的情況下，造成眾人對於差異的疑惑。\n多次陪同藏人陳情，或協助應訊，發現官員或者司法系統對於在台藏人處境感到驚異，這個驚異的感覺是來自於實在是荒謬到無法理解。對於台灣人而言，因擁有方便的台灣護照，故難以共情理解在台藏人身分缺乏的困境。因此在尼泊爾案中，法院未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困境，致使裁判未能理解在台藏人的狀況，影響判決正確性。\n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每個人的權利，許多藏人選擇了台灣作為重新開始的地方，然而台灣並非如預期中的友善，許多在台藏人為取得居留身分，而使時光白白消逝。對於這六位在台藏人未取得台灣居留權之結果雖表遺憾，卻仍期待未來可能有正向的結果，往後也將提供在台藏人更多支持，希望有機會能為那六名未取得居留身分的藏人爭取其應有的權利。 \n結語\n藏人在台灣身分模糊之遭遇本身就是承受了台灣模糊定位之結果，因此儘管在台藏人的人數相當的少，但此議題卻反映了整個台灣本身定位之困境，不可謂不重要。本次活動所討論的尼泊爾案，證明了台灣在難民身分認定上，法律標準與實際難民情況、國際上標準之落差，因此未來該如何朝向更加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之法規政策邁進，是台灣刻不容緩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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